招标编号:(NJX-2016-0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赛岐小学教学楼改造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赛岐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福安市赛岐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安市赛岐小学;
1.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68万元 ;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福建衡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689458元 ;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1.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2.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 请于 2016 年 7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5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安市富阳路电机电器市场S4-207号5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预算报告及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50 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安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8.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安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赛岐小学
地址: 福安市赛岐镇区
电话: 0593-6930836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6楼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830186、18150226833 ,传真: 0593-2830186
联系人: 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