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获得城市绿地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绿地可达性可用于评估居民获取城市绿地的潜力和不公平性。目前,不同发展水平城市的城市绿地可达性的时空变化和不公平性研究不充分,尤其缺乏快速城市化时期在宏观尺度的证据。
近期,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采用基于高斯的两步浮动集水区法对1990—2015年间我国366个城市的城市绿地可达性进行评估,通过集中度曲线和集中度指数,分析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之间的城市间城市绿地可达性的不公平性,通过空间经济计量模型定量探讨城市绿地可达性与城市空间扩展的关系。
研究表明,1990—2015年间,我国总体城市绿地可达性显著下降近57.23%。从区域角度来看,“胡焕庸线”东南部地区的城市绿地可达性始终低于西北部地区,东部地区呈现出下降趋势。从不同规模城市的角度来看,1990—2015年间,特大城市城市绿地可达性持续下降,而大、中、小城市的城市绿地可达性自2010年起开始上升。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之间的城市绿地公平性逐渐提高,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城市往往具有较高的城市绿地可达性。1990—2015年间,城市空间扩张导致城市绿地可达性的衰退,而这种影响具有时空异质性,城市绿地可达性具有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
该研究为从宏观角度改进城市绿地可达性提供了一个比较基准。
相关成果发表在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上。研究得到高分辨率地球观测系统重大专项、中科院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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