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安法院审结一路采纳电信收集手段实施的团伙欺骗案件。该院分手以欺骗罪、不法获取公夷易近小我信息罪判处九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科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林某某等四人经由过程使用购买的残疾人信息,拨打残疾人支属电话,假冒国家残联事情职员,谎称有残疾人补助款可以领取,诱骗将银行存款转账至被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骗取被害人钱款。而被告人谢某某、宋某等五人则经由过程偷取、购买等不法手段,不法获取公夷易近小我信息总计500多万条。其后,上述被告人又将此中一部分出售给陈某某、林某某等人,赞助他们实施电信欺骗行径。
福安法院经审理后觉得,被告人陈某某、林某某等四人以不法占领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要领骗取他人财物,其行径已构成欺骗罪。而谢某某、宋某等五人不法获取公夷易近小我信息,情节严重,应以不法获取公夷易近小我信息罪穷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的如实供述、退赃,及到案后的立功体现等,遂有上述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