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工程造价结算
审核服务的公告(007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4个学校工程项目
1.2项目业主:福安市教育局(集中委托)
1.3项目规模:4个项目送审价合计99.2715万元(分别为:29.6314万元;41.7552万元;20.5803万元;7.3046万元)
2.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
2.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布的暂定乙级以上(含暂定乙级)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
2.3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4 因项目规模小,为便于核对,要求造价咨询机构须福建省内注册并在福安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设有分公司的。
3.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1公告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4日。
3.2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15时至15时30分。
3.3随机抽取中介服务机构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
3.4报名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图书馆一层)。
3.5委托单位联系人:陈泽宪,联系电话:1350957876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林义光,联系电话:15959315933
4.随机选择方法
采取随机摇号抽取方法。
5.中介服务费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文件闽价[2002]房457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送审价2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用为1000元;送审价20万元以上的按标准计算后,多出1000元的部分按八折优惠。
6.递交材料
报名时,参加报名人须持有效的企业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上述均要求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介服务承诺书;业主要求的其它材料。一个年度内再次报名的仅提供委托书和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要求
7.1 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与项目学校签订合同,并由项目学校负责办理支付服务费用手续。
7.2 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委托单位(公章):福安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