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安市溪尾中学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安市溪尾中学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安市溪尾中学 |
财政全额拔款 |
10 |
2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学校主要任务是:以市教育局工作要点为依据,要以“巩固教育强市成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中心,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强依法治教、推进教育现代化。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全力推进“全面改薄”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差距。做好改建厕所、修缮综合楼等工程建设工作;(二)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进课程信息化与“崇孝感恩”特色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学校绿化、美化工作;
(三)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切实开展“走出去 引进来”工程,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溪尾中学收入预算为206.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6.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3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6.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2万元,公用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06.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中学教育(科目2050203)178.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缴纳、绩效工资等支出。
(二)其他教育支出(科目2059999)28.3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业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01%,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