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夜宁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醉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碰撞路边电线杆,导致自己倒地受伤。虽然自己是变乱的直接“受害者”,但福安须眉黄某因无证醉驾的行径照样触犯了司法。近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黄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10月11日20时21分许,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年夜队接110批示中间派警称:在福安赛岐镇发生一路交通变乱,有一辆摩托车跌倒,一人受伤。接警后,值班夷易近警急速赶赴现场并看护“120”救护车。当夷易近警到达现场后发明,摩托车驾驶员黄某身上有显着酒气,因黄某伤势严重,无法现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夷易近警遂让120救护车先行送黄某前往病院救治。值班夷易近警现场处置完毕后,到闽东病院对黄某进行血样抽取。事后,经剖断所剖断,黄某当晚血样检材中乙醇浓度为124.3mg/100ml,属醉酒驾驶灵便车。
经警方查询造访,10月11日20时05分许,黄某无有效灵便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闽JGXXXX号二轮摩托车,从福安市罗江村子偏向沿下浦线往溪潭镇偏向行驶,路过下浦线26KM+200M处,车辆驶离蹊径路面碰撞到右侧路边电线杆,造成黄某受伤、二轮摩托车毁坏的交通变乱。犯罪嫌疑人黄某醉酒驾驶灵便车的行径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福安警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抉择对黄某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