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溪尾中心小学操场改造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委托的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溪尾中心小学操场改造工程
1.2委托单位:溪尾中心小学
1.3项目地点:溪尾镇绣溪东路31号
1.4项目规模:投资约52万元
2.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
2.1福建省宁德市内注册或设有分公司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布的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2.3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1公告时间:2017年6月 7日至9 日。
3.2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3:30 — 4:00 。
3.3随机抽取中介服务机构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
3.4报名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图书馆一层)。
3.5委托单位联系人:姚奶灼 ,联系电话: 1338500807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林义光,联系电话:15959315933。
4.随机选择方法:
采取随机摇号抽取方法。
5.中介服务费用:
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出售标书15份(含)以内招标代理费为4000元,若出售标书超出15份,每份招标代理费相应减100元;若出售标书达到或超过85份,则免收招标代理费。
6.递交材料:
报名时,参加报名人现场递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单位(公司)和法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对)或原件,委托单位有要求的其它材料。报名材料递交后,不可增补;材料不齐全,取消参加随机摇号资格。2017年4月1日起,尚未重新备案的,报名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现场核对。
福安市溪尾中心小学
2017年6月2日